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我院坚决履行教育整顿直接责任,紧扣清除害群之马、查深查透案件线索、整治顽瘴痼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拧紧责任链条,紧抓学习教育不放松,坚持刀刃向内、突出动真碰硬,确保通过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全力推动查纠整改环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情况予以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一
自查自纠情况
(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4月9日至30日,按照 “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必谈,围绕“八谈”要求,集中开展了2轮谈心谈话,应参加谈话干警33人,实际谈心谈话33人,覆盖率100%。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共组织开展3次《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写工作,每次填报人数为33人,填报率100%。在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中,共有33名干警主动填报问题,经县纪委甄别研判,其中1人属于主动投案,15人属于主动说明问题。
(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月30日,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党章党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5月8日,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列出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涉及“六大顽瘴痼疾”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干警有15人,主动投案干警1人。对主动说明问题的15名干警,院党组积极兑现“自查从宽”政策,分别给予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处置;对1名主动投案人员正在等待县纪委处理意见。
二
组织查处情况
(一)深入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共受理举报线索5条,其中,县委政法委转交1条,市检察院转交1条,县纪委监委转交1条,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2条,经核实,举报不实,全部予以了结。
(二)全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24件262人涉黑涉恶案件全部进行倒查,对涉黑涉恶案件中不捕19人、不诉10人,以及改变定性的11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自查和互查,对发现的3条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分别向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平定县扫黑办进行了移送,现已办结。对当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20条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向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补送,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三)一体推进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5类231件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排查,评查发现37件案件中存在问题61条。经市院核定,38件案件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1件案件为一般性个案问题,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承办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评查中发现的2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移送。对城区检察院办理的10件重点案件进行了交叉评查,评查发现程序性违法问题12条,实体性违法问题4条,发现违纪违法线索1条,已向市检察院进行报告。
(四)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接收来信来访12件,其中违纪违法举报线索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件。4件违纪违法举报线索中有2件已办结,2件移送县纪委监委。8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2件符合申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导入法律程序办理;4件直接答复信访人或转其他单位办理;1件由案件承办人进行释法说理;1件为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已答复举报人。
(五)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方法、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共向市检察院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4条,已办结3条。同时,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建立2018年以来平定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案件台账829件1088人,重点对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提起抗诉、改变定性以及二审上诉案件法院改变一审量刑的52件案件开展了集中评查,发现量刑畸轻、畸重案件2件,案件审理程序违法问题9条,文书制作瑕疵、公告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20条,向平定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县人民法院均已回复整改。在民事审判程序活动和执行活动、财产刑执行监督方面,调取平定县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民事审判案、执行监督案所有案件目录,民事审判案件共计7336件,执行案件共计5408件,重点调阅民事审判案件120件、执行案件80件,以及作出判处罚金的655案803人开展重点审查。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案件审理超审限、终结执行前未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等问题26个,向平定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县人民法院均已回复整改,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方面,调取2018年以来平定县公安局受理刑事案件3070件、立案2951件、撤案23件、带破192件、不立案72件、移送起诉632件1020人、提请批捕342人等相关数据,重点开展对不立案、撤案和已立案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进行核查。发现平定县公安局应立案未立案5件,立案后长期搁置、久拖不决的刑事案件10件,未在规定期限补充侦查完毕案件8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公安机关均已回复整改。在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检查方面,全面细致排查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共审查案件69件,发现问题线索5件,对发现的问题,向平定县人民法院、平定县公安局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平定县人民法院、平定县公安局均已回复整改。就发现的减刑不当问题线索制作了《线索移送函》向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移送。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监督检查方面,共排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社区矫正执行档案443人次,其中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或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情形5人次,发现问题线索2条,向平定县公安局、平定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整改,平定县公安局、平定县司法局已回复整改。
(六)协调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通过登录公安机关警综办案平台、查看台账等方式收集数据,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经排查,我院不存在立案监督造假、受案后未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压案不办等问题。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对接,大数据比对我院40名干警及84名家属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经核实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和参股借贷行为。通过与司法局进行大数据比对我院17名离任检察人员和在职检察干警及近亲属是否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未发现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及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七)全力配合队伍建设巡查。自觉主动接受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巡查领导小组对我院队伍建设的巡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查指出的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5个方面的13条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
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方面:通过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我院共有8名干警(其中院领导6人)主动向组织说明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相关情形,院党组积极兑现“自查从宽”政策,对上述干警采取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处理。
二是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方面:经核查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三是在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方面:
时任监所检察科科长范某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驻院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向范某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是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通过自查发现有10名检察官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15条,10名检察官均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情况,院党组积极兑现“自查从宽”政策,对9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干警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是在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通过与司法局进行大数据比对17名离任人员信息,未发现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四
“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突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九项便民利民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组织开展了以“凝聚力量 打击洗钱犯罪”为主题的打击洗钱犯罪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针对娘子关堡长城安装照明设施违反文物保护规定,固关长城城堡下泥土流失,致使长城存在地基不稳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此我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助力城乡环境更美好。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和校园安全公益诉讼,守护青少年安全成长,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向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段、县教育科技局、锁簧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解决县锁簧第一初级中学校危及学生及行人出行的道路安全问题。通过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暨“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师生带讲授法治教育课,与共青团市委、县人民法院、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共同筹建的“阳泉市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中心平定工作站”,对县城内18家网吧进行随机性突击抽查构建未检“防护墙”等方式,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方位保护。
五
建章立制情况
针对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我院坚持落实整改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先后制定(修订)了《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听证员库工作办法(试行)》《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重点办理环节加强流程监控的实施办法》《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捕诉环节办案质效监督管理办法》《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制作质量评审及惩戒实施办法》《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试行)》《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制度》《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及离岗人员禁业清单》《平定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制度》《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请销假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
现将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53-6062209
来信地址: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