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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至12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至12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2021年1月至12月,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4件238人,件数同比持平、人数下降7.75%。批准逮捕120件187人,同比分别下降10.45%和12.21%。不批准逮捕47人,同比下降4.08%。不捕率为20.09%,同比上升1.39%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7件525人,同比分别下降13.14%和16.4%。提起公诉264件468人,同比件数下降16.72%和人数上升20.31%。不起诉107人,同比上升105.77%。不诉率为18.75%。诉前羁押率为45.14%。

起诉人数排前三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污染环境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占起诉总人数的18.16%、10.47%和9.83%。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8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44%,呈持续稳定态势。提出量刑建议421条,法院采纳402条,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49%。其中,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53条,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61.11%,法院采纳252条,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遗漏起诉嫌疑人5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2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已纠正28件。

2021年1月至12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已纠正5件,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3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调解案件1件,民事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为100%。民事裁判监督案件三个月内审结的案件数比率为100%。

   (二)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三)支持起诉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8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9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0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4件,立案103件,诉前程序案件60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6件,诉前程序案件5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5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为100%。其中,办理河流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清理河道堆积垃圾5000余吨;办理印加孔雀草防控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铲除800余亩印加孔雀草,保障县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安全;针对娘子关堡长城、固关长城、宁艾真觉寺等泥土流失、屋顶漏水等问题,发出8份检察建议,有效加强了历史文物保护。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3件4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33.33%。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3件4人,同比件数持平,同比人数下降33.33%。附条件不起诉4人,同比净增。

(二)办理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6人,批准逮捕7件12人,同比分别下降46.15%和40%。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25人,提起公诉8件18人,同比件数下降50%和人数上升12.5%。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展社会调查29人,社会调查适用率181.25%,开展帮教122人,帮教适用率1016.67%。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案件162人次,社会力量参与率600%。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月至12月,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件,导入法律程序办理5件。群众来信来访七日内回复率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共对8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万元。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犯罪2件2人,批准逮捕2件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10件27人,起诉9件70人,不起诉16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5件10人,提起公诉10件30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3件20人,提起公诉16件97人。提出涉及三大攻坚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9件,其中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30件、涉及大气污染检察建议3件,涉及水污染检察建议6件。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5件,其中检察长办案占比28.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案占比71.5%。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案件24件,占14.5%;审查起诉类案件49件,占29.7%;公益诉讼类案件60件,占36.4%;控告、申诉类案件2件,占1.2%;办理其他案件30件,占比18.2%。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月至12月,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1次,其中,检察长列席2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次。

七、检察听证工作主要数据

2021年1月至12月,在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主持下,共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对12起案件举行案件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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