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3月,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人,不捕26人,不捕率47.27%。共决定起诉88人,不起诉26人,不诉率23.6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3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9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89%。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0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5.24%;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已纠正16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3月,提出抗诉1件,刑事抗诉率2.22%。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件次,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3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已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人,已纠正15人(含去年积存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3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 件,采纳率100%。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3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采纳率100%。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办案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磋商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被监督单位在诉前阶段均已整改到位,诉前整改率100%。
(二)办案效果
2023年1至3月,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及河道垃圾50余万方;督促保护或修缮乡村文物7处;督促饭店完善油烟净化设施1处;督促消除消防隐患1处。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2023年1至3月,共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0%。
(二)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2023年1至3月,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2人,不批准逮捕1人。起诉3人,不起诉2人。
六、关于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3月,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7件。其中,受理立案监督1 件。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1.5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受理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件1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3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6件6人,提起公诉2件3人,不起诉1件2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提起公诉3件3人, 不起诉1件1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件,其中检察长办理7件,占25.9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0件,占74.07%。办案类型涵盖审查逮捕、一审公诉、民事监督、公益诉讼、信访申诉案件等。
(四)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3月,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
(五)检察听证情况。2023年1至3月,组织检察听证30件次,检察听证覆盖率100%。其中,公开听证21件次,占70%,不公开听证9件次,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