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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时间:2014-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8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活动中,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继1997年、2010年县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第七次“双先”表彰会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团结奋进争一流,服务大局上水平,开拓创新展特色,从严治检树形象”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和扩权强县大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狠抓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我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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