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贵志指出,要在轻罪案件办理中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使司法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让公平正义以更少的成本、更快的方式实现,并对进一步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落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研形势、调结构”,科学配备办案力量,强化组织保障,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二要“凝共识、聚合力”,构建“快侦—快诉—快判”模式,强化协作配合,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三要“重规范、强监督”,规范办案行为,完善办案机制,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要“化矛盾、促和谐”,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社会治理,保障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