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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创造一流检察业绩,根据省院、市院《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2字工作要求,省院“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业绩”和市院“五抓、三个显著提升”的工作思路,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办案主业,以大学习为引领,以大调研为基础,以大落实为关键,以大提升为标准,探索形成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模式、新制度、新机制,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发展水平,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我县实现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经济转型持久的强劲态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提高理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办案监督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 

  (一)抓好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院党组中心组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作为第一要务,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深入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全体检察人员作出表率和示范。要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精读原文、深悟原理,结合检察业务具体要求、具体案件进行学习和讨论,力求全面准确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院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学习讨论交流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抓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深入贯彻“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等主题教育,特别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理论武装入脑入心,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三)抓好组织生活经常学习。院机关党支部要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定期邀请党校教师、先进模范讲党课,支部成员要结合工作带头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要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广泛学习政治、法律、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抓好原文原著自主学习。要利用好干部在线学院等资源,鼓励和引导检察人员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刻苦钻研的劲头学懂,以系统全面的方法弄通,以真抓实干的精神做实。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自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形成人人学理论、人人懂理论、人人用理论的良好风尚。 

  (五)抓好交流研讨深入学习。按照“政治统领业务”要求,把新时代检察办案“三个效果”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入额院领导每年要至少带头办理2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理念、办案过程、办案成效上体现出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检察干警作出示范和表率。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组织召开1次学习交流会总结学习经验,交流学习体会,增强学习效果。 

  (六)抓好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学习。要实行领导干部重点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上讲台制度,结合检察工作思路和办案实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深讲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坚定自觉地把维护核心、对党忠诚体现到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中,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程中不断取得新进步。 

  三、以切实解决疑难问题为目的,广泛开展大调研活动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当前检察机关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和改革事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和检察干警最急最忧最盼的实际问题,深入农村社区,心系群众,听一线办案人员的声音,接触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有效管用的办法和措施。 

  (一)抓好重点工作调研。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围绕事关检察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农村(社区)、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发展状况,全面掌握检察监督办案情况,全面梳理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将调研过程作为宣传上级精神、提炼工作经验、发现突出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的现场办公过程。 

  (二)抓好难点工作调研。聚焦落实省院和市院工作部署,围绕聚焦监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专业能力等难点工作,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和数据。要跳出检察看检察,摆脱原有思维惯性和陈旧观念束缚,对标中央精神,对表先进经验,对接工作实际,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深入挖掘影响工作发展和案件办理的深层次制约因素,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抓好亮点工作调研。要科学谋划和推进本院的亮点工作,积极“走上去”寻求指导,“走出去”开拓眼界,“走进去”了解实情,“走下去”推动落实,确保亮点工作真亮、常亮。要充分用好调研成果,动态把握工作节奏,确保“人无我有、人有我新”,推动亮点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常推常新。特别是要在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面作为推进平定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打造平定检察监督新亮点的重大任务来抓,取得实效。 

  (四)抓好调研工作制度建设。院领导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调研课题,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党组提交。 

  四、以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推动大落实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结果导向,聚焦工作规划和部署,细化落实步骤,明确落实部门、人员和期限,强化问责,推动市院党组提出的“五抓、三个显著提升”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取得实效、结出硕果。 

  (一)抓好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县的中心工作,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意义。院党组要及时学习贯彻县委部署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明确具体、见人见事见期限的落实措施,严禁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确保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抓好高检院重大决策的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新一届党组的12字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张军检察长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新时期开展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对于高检院作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等重大工作部署;对于转隶就是转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监督要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等重要工作理念;对于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重要工作定位;对于严管才是厚爱,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三)抓好省市院工作部署的落实。对于省院、市院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上作出的工作部署,院党组要认真贯彻,及时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院进行反馈。 

  (四)抓好落实工作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省市院要求,实行“13710”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对于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以及检察长布置的工作任务,1天内要研究部署;3天内作出反馈;一般性问题7天内落实到位;重大疑难复杂问题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方案和时间节点报院综合保障部备案;所有工作台账实行交账销账管理,办结销号清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按照在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推拖绕软懒散”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严格干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落实公文运转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严肃检察机关的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五、以保持全市一流、争创在全省检察系统具有重要影响的检察业绩为动力,持续促进大提升活动 

  要统筹抓好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阶段性安排,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在各业务工作条线、各个工作层面探索创造出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实现每一年都有新探索、新突破、新经验。使平定检察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保持全市一流,争创在全省检察系统具有重要影响的检察业绩。 

  本方案的实施期限从2018年到2022年,每一年为一个阶段。各阶段的目标细化如下。 

  ——2018年为攻坚起步阶段。理论武装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做法,政治统领业务的意识得以树立并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思路逐步明确,措施具体有力;各项改革有序推进,检察监督办案工作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并取得突破;检察人员精神振奋,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得到增强。 

  ——2019年为提挡加速阶段。理论武装的贯穿力明显加强,政治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得到有效破解,政治统领业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改革事项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新模式基本建立;检察队伍的监督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 

  ——2020年为明显提升阶段。理论武装成效明显,政治统领业务形成制度化经验;服务大局领域拓宽,成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在党委中心工作中的影响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制度健全完善,检察监督办案工作进展良好;检察队伍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专业能力明显加强,培养造就出一批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检察改革、业务、队伍等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2021年为巩固深化阶段。政治与业务加速融合,理论武装的制度化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重合面、对接点、融合度进一步深化,实现同频共振、保障有力;各项检察改革深度优化,各项检察监督办案工作全面发力、齐头并进;检察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成效突出,高素质领军人才不断涌现,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2年为大提升阶段。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追求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服务大局的领域和成效显著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检察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成熟,检察监督办案工作取得显著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纪律作风取得显著进展。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检察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充分认识未来五年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切实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施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上来。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院党组是开展本次活动的责任主体,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四大活动”领导组,组长为检察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各内设机构副职,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赵贵志兼任,副主任为曹雁军、袁伟民。院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意识、攻坚意识。要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落实,形成一级学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本次活动的实施情况将作为上级院政治巡察、年度目标考核和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点名通报和责任追究。开展活动的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实绩评定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院“四大活动”领导组要加强综合协调,适时开展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调查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突出问题及重大事项及时向院党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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