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永垂不朽,革命精神代代相传。9月30日是我国第八个烈士纪念日。当天上午,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在县烈士纪念馆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先烈丰功伟绩,传承先烈革命精神。

上午8时整,礼兵就位,公祭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国歌毕,全场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1分钟。随后,少先队员代表们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用嘹亮的歌声告慰烈士英灵。在庄严肃穆的乐曲声中,礼兵们郑重抬起花篮,缓步走向纪念碑,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明缓步走到纪念碑前驻足凝视,仔细轻缓地整理好花篮上的缎带。

随后,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民主党派人士、烈属老战士代表、少先队员代表、公安干警代表、法院检察系统代表、医护人员代表、交通系统代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代表和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共同瞻仰了烈士纪念碑,向革命先烈敬献鲜花,并参观纪念馆,表达对烈士的缅怀和敬意。县检察院20名党员干警参加了此次公祭活动,寄托了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哀思和崇敬之情。
继承遗志,砥砺前行。通过此次公祭活动,县检察院党员检察干警进一步了解了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高尚品格和爱国精神。干警们纷纷表示将进一步传承好、弘扬好革命先烈无比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矢志不渝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自觉将伟大的革命精神融入检察工作中,不断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用实际行动践行信条,在检察工作中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积极的力量。